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 —2022 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7-25 13:38 浏览次数:次
ZJSP00 - 2018 - 0027
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浙政函〔2018〕70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批复
省旅游局:
你局《关 于报送〈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的函》(浙旅函〔2018〕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发布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 全会精神, 聚 焦“两个高水平 ”建设, 努力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上有所作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有所作为,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有所作为,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有所作为,全面建成“诗画浙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
三、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 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 施,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你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督查评估,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科学有序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抄送:省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