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广电总台,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局属各有关单位,台州市科技馆,浙江台州乱弹剧团: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主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文旅职改〔2020〕16号)、省广电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广电发〔2020〕35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函〔2020〕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全市文化、广电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台人社发〔2015〕93号)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其中群文、图书、文博、艺术评审引入考评结合、广电工程系列引入人机对话等评价辅助手段,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质量。
二、主管系列:图书、群文、文博、艺术美术、广电工程、播音主持。
三、评审条件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评委会评审的参考依据。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评委会评审的参考依据。
3、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1)申报文化系统职称: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文人〔2018〕19号)执行 。(2)申报广电系统职称:一般公需科目要求 2018-2020 年累计不得少于 54 学时。
申报人员2018-2020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必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通过“台州市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http://jxjy.rsj.zjtz.gov.cn” 打印,学时数不足的允许在各地申报截止到日前补学)。
4、论文要求: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参考指标。
5、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 2020 年 12月 31 日。
6、其他方面要求。
(一)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 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技术人员。
(二)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需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 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社保证明要求。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高级工程师申报对象需提供近 1 年的个人缴纳情况),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根据浙人社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有在外省交纳社保经历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从外省、地、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定、确认。
(五)申报对象提供的论文列入第三方论文检索,申报对象需自行提供检索报告,第三方检索的机构有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机构,检索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相似度超过50%),评委会进行“一票否决”。广电工程类中级申报对象须参加计算机“人机对话”系统考试,成绩合格率控制在90%以内,并作为参加当年度的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成绩合格才能参加当年度评审)。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2019年未通过评审,且 2020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 不得连续申报。
(七)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往年一贯做法逐级统一审核、确认、推荐。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单位的经市行业主管局审核、推荐后,按申报类别、专业分别报送。
四、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今年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以及中评委推荐等程序上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及初评委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地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初评委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初评委账号由市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3、4。
(四)时间安排
台州市文广旅体局主管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在10-12月评审。要求各县(市、区)主管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从事文化系列、广电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现场确认工作,在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前将本辖区申报对象纸质材料等报市主管单位。请各相关申报对象和单位恪守时间表,勿将材料不齐者(以提供相应材料原件为准)纳入推荐上报范围。
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时间请参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主管系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文旅职改〔2020〕16号)、省广电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广电发〔2020〕35号)文件执行。各县(市、区)主管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适时发布申报对象报送时间节点、现场确认等相关信息,并加强与当地人事部门沟通。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应及时咨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
五、送审材料要求
(一)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对送审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填入《综合表》相应栏内,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清楚,并由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
(三)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提供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以及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进行重点审查,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推荐到中评委。
(四)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如有伪造材料者,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已评审取得的资格予以取消,并对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问题
(一)为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率,对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推荐的送审材料(包括纸质和网上提交)如有不完整、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的,不再通知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二)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开展。
七、其他事项
根据要求,今年推荐评审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 12333 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推荐评审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即初级为100元/人,中级为 260 元/人(其中推荐费为 80元、评审费为 180 元)。今年开始启用电子发票,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打印发票。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3.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4.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6.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3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已如实填报任职以来所有奖惩情况,如有任何不实或隐瞒,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单 位 情 况 | 名 称 | |||||||
编制数 | 专业技术 岗位总数 | |||||||
岗位 情况 | 等级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及 未定级 | 总数 | ||
核准比例 | — | |||||||
核准人数 | ||||||||
实聘人数 | ||||||||
空缺情况 | ||||||||
个 人 情 况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现专业技术 资格及取得时间 | 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 |||||||
在聘岗位等级 | 是否双肩挑 | |||||||
竞聘岗位名称 | 所申报职称 | |||||||
单 位 意 见 | 为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考核竞聘,同意推荐参加评审,并承诺在取得任职资格后,按规定及时聘任。 (盖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 |
附件 3
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 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库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后,分别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我的业绩档案”菜单,完成有关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1、“我的业绩档案”保存后需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后才可在申报时提取。
2、若本单位初次使用本平台,需先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并通过本平台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绑定单位 名称后,本单位申报人员才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现工作单位名称”信息。
二、职称申报
申报人员进入“用户中心首页/高级职称评审” 或“用户中心首页/中级职称评审”,选择中、高级相关系列的评审工作计划”,查看所有要求后,点击最下方的“马上申报”,进入职称评审申报页面:
1、上传证件照。照片用于制作职称电子证书,不符合相应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照片格式应为 1 寸、2 寸白底证件照,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于 30K 且小于 1M,大于 215*300(宽*高) 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 0.65 且小于等于 0.8。上传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承诺页面。
2、签署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字迹要求清晰,签署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申报信息”页面。
3、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填报各项申报信息,其中“本人述职”内容为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 字以内),并根据用人单位所属关系选择相应的“受理评审委员会”。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相关业绩”页面。
4.选择相关业绩。根据评审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应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要求突出专业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相关附件”页面。
5、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根据评审工作计划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1)2018-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并每年度满足 90 学时要求);
(2)省外社保缴纳证明(适用于近 1 年内有省外社保缴纳记录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说明);
(4)累计5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书(申报当年须在聘);
(5)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适用于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人员,认证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所有附件确认上传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确认提交”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预览所有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并报所属主管部门。
(7)费用缴纳。申报人员根据 12333 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
附件 4
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账号,主管部门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1、登录系统。注册并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系统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申请。
注:如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系统审核通过后, 单位经办人员会收到 12333 短信提示。
2、业绩档案审核。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具体姓名”,查看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详情并审核。
注: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3、申报资格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具体姓名”,查看该申报人员详细申报信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点击“不通 过”并说明理由;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有误的,点击“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 意见。
4、资格公示并报送。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导出公示表,将申报人员业绩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确认无意见后,报送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查。
二、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主管部门需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完成相关资格审查工作。
(一)申报人员所在地主管部门登录申报系统,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1.点击“收费设定”,对系统默认的“收费”选项调整为“不收费”(原则上,地方主管部门除召开中评委会议收取“中推高推荐费”外,其他审核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 对资料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修改”并说明需完善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
3、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点击“审核推荐”,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并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如是市级单位,此步骤则直接提交至所属中评委办公室审查;如是县级单位,则提交至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三)中评委会议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根据分配的账号登 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将中评委评审通过人员提交至高评委办公室审查。
(四)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中人事档案关系 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人事档案关系未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当地主 管部门申报。
三、审查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进行审核。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如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事 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必备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 的电子材料应退回要求重新填报。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咨询管 理服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附件5
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行政职务 | 专业工作 年 限 | ||||||||||
何年何校 何 专 业 毕 业 | 专业技术职务 | |||||||||||
聘任时间 | ||||||||||||
破格推荐何专业技术资格 | ||||||||||||
简 历 | ||||||||||||
破格推荐理由(注明符合哪几条)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2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1份不装订。
附件6
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现工作单位 | 工作部门及岗位 | |||||||||||||||||||||||||||||||||
行政 职务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 专业 | 专业工作年限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肄)业 获何学位及修业年限 | ||||||||||||||||||||||||||||||||||
现专业技术资格 及取得时间 | 现聘任职务及时间 | |||||||||||||||||||||||||||||||||
近3年考核情况 | 是否破格申报 | |||||||||||||||||||||||||||||||||
外语成绩 |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 | |||||||||||||||||||||||||||||||||
继 续 教 育 完 成 情 况 | 起止时间 | 培训项目 | 组织单位 | 学习情况 | ||||||||||||||||||||||||||||||
所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 年至 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 | ||||||||||||||||||||||||||||||||||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 ||||||||||||||||||||||||||||||||||
专 业 工 作 能 力 | ||||||||||||||||||||||||||||||||||
专业理论水平(论文、论著及评著) | 论文(著)名称 | 发表时间 | 刊物或出版社名称 | 刊号及刊期 | 作者 排名 | 备注 | ||||||||||||||||||||||||||||
科研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年月 | 金额(万元) | 本人 排名 | 是否 结题 | ||||||||||||||||||||||||||||
获得专利情况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号 | 授权 年月 | 授权单位 | 本人 排名 | 是否 转让 | |||||||||||||||||||||||||||
获奖及取得荣誉等情况 | 获奖项目 | 奖项、荣誉名称和等级 | 授予单位 | 获奖时间 | 本人 排名 | |||||||||||||||||||||||||||||
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 | ||||||||||||||||||||||||||||||||||
符合破格申报情况 | ||||||||||||||||||||||||||||||||||
单 位 意 见 | 评审材料是否经单位公示 | 公示有无异议 | 有何 异议 | |||||||||||||||||||||||||||||||
(盖章) 年 月 日 | ||||||||||||||||||||||||||||||||||
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下一级评委会推荐意见 | 评委会总人数 | 出席人数 | 赞成票数 | 反对票数 | 弃权票数 |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地或省级厅局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2.本表中的业绩、论文(著)、科研、获奖、专利等是指任现职务以来所取得的;3.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根据内容多少相互调整;4.本表供各个高评委会参考使用,评委会另有规定的,按评委会办公室提供表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