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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 敢为人先——台州先行先试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改革探路
发布日期:2021-12-03 11:23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

近日,浙江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方案获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同意。台州市作为试点城市,已完成了试点前期调研,预计在明年上半年全面推广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为全省乃至全国质保金改革提供台州智慧、台州方案。

受疫情影响,为了减轻旅行社现金流的压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探索,统筹谋划使用保险制度替代传统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可行性工作。

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大力支持下,联合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对当前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多次走访旅行社和游客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访谈。期间,经反复研究和论证,9月份,完成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调研报告》,为试点改革夯实了理论基础,提供了充分依据。下一步,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在试点范围、试点方式、保险产品、保障机制等方面继续破题。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焯军表示,开展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在文旅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进一步为企业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在保障、机制、费率、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改革试点中勇扛使命、勇闯新路、勇当先锋,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改革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