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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市“李佩青”等25位传承人申报第六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09 17:23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

工作的通知》精神,台州市于2021年3月-5月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经申报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提出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9日起到6月13日止)。

异议受理单位:台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台州交通大楼718;

联系电话:0576-88853201。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台州市申报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wps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