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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构建三个“1+N”模式,破解旅游新业态 “三无”监管困局
发布日期:2021-09-28 10:00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

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动担当,靠前服务,以构建多部门、多维度的“1+N”管理模式,破解旅游新业态“无行业标准、无运营规范和无监管主体”的“三无”困局,建立了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监管体系。

一、建立“文旅部门+其他部门”综合监管体系。为破解旅游新业态项目存在的无行业标准、无运营规范、无监管主体等难题, 2015年9月,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天台县乡村旅游项目评估办法的通知(试行)》、《天台县涉水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立了由发改、水利、应急、体育等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属地组成的乡村旅游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个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的职责。2020年3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天台县旅游专业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全县A级旅游景区新业态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牵头单位,县水利、应急、公安、交通、卫健、体育、消防、乡镇(街道)等为成员单位,明确了部门权责,制定了旅游新业态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项目从“无序上马”转入到“有序发展”阶段。

二、建立“部门+经营者”评估准入体系。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强化政府监督和指导责任,旅游新业态项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2020年3月,天台县旅游专业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八个必须”准入条件:一是新业态项目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法人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操作规程。二是安全员(救护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救护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必须为游客办理意外险和伤害险。四是必须取得由专业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五是必须与当地乡镇(街道)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六是漂流、玻璃滑道、滑翔、攀岩、滑雪等其他新业态项目需经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体育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认定许可。七是商品必须质量合格,明码标价。八是餐饮行业营业必须出具有效的健康证。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并填写新业态项目申请表,报县旅游专业安全委员会审核小组评估核准、核查后方可正式营业。截至目前,全县漂流(七处)、室内滑雪(天台山雪乐园)、玻璃滑道、玻璃栈桥、滑草、滑翔、网红桥及悬崖秋千等八大类旅游新业态先后完成了评估论证。

三、建立“部门+体验员”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事中事后的监管作用, 推进政府督查与社会监督相衔接。今年以来,全县上线共开展联合检查 12 次,出动检查人员 78 人次,检查单位17 家次;关闭经营单位 2 家;停用设施设备450(台/套); 2021年3月,在社会公众中公开招募“安全体验员” 10名,亲身体验新业态旅游项目 50 人次,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打造“部门+体验员”联合监督体系,安全生产事故和游客投诉量均实现了断崖式下降,确保了旅游业持续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