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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07 16:35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

一、起草的必要性 

《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已经修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等要求,执法裁量基准应及时健全完善,以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从而保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执法行为的严格、公正、规范、文明。为此,修订《<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8月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启动《基准》修订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在综合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初稿。2023年9月征求了临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各单位的意见,形成了本次《<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

三、主要内容

《基准》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法定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等内容,明确了从轻、一般、从重、情节严重的裁量阶次。

(一)关于违法行为。《基准》依据《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分别梳理出6项城墙保护领域的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逐项明确裁量阶次,以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统一。

(二)关于处罚依据。对于梳理出的城墙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列出了设定该行政处罚事项的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条款内容。

(三)关于裁量阶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每一项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裁量阶次。

(四)关于处罚标准。不同裁量阶次对应不同的处罚标准,罚款数额以最低罚款数额与最该罚款数额的差值为基准值进行计算。从重处罚罚款数额在最高罚款数额下浮基准值的30%幅度内确定;一般处罚罚款数额在最低罚款数额上浮基准值的30%至70%幅度内确认;从轻处罚罚款数额是在最低罚款数额上浮基准的30%幅度内确定。

四、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蔡文富  党组书记、局长

黄  卓  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6-888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