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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11 14:49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

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数字化转型,提高行政效率,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台州市文广旅体局根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及《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浙文旅市〔2020〕5号)、《浙江省文物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浙文物发〔2020〕12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2019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同步公布了《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要求对内资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20年6月,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相继出台了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

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保障“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在我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领域的顺利实施,台州市文广旅体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机关如何告知、企业如何承诺、承诺哪些内容、发证后如何监督承诺是否执行到位等事项内容。

告知承诺办法的实施,将有效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更加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少跑、不跑,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总共16条,主要包括告知承诺的定义、适用范围、告知事项内容、承诺事项内容、程序、例外情形及信用管理等内容,目前适用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主要包括内资旅行社设立、游艺娱乐场所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文物商店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等6大事项。后续如有新的审批事项纳入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的,也将适用该办法相关规定。

另外,根据本办法,拟制了统一的告知承诺书样式、收件清单、许可责令改正通知书、许可撤销决定书等文书模板。

三、其他

起草、解读单位: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吕振兴  党组书记、局长

                  唐    强  行政审批处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6-888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