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为台州文物拍个照”暨台州 文物“好照片”综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2 08:35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次
各县(市、区)文物局、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
由台州市文物局主办,台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台州市文化馆、台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我为台州文物拍个照”暨台州文物“好照片”征集活动开展以来,四个阶段共收到3000余组台州境内不可移动文物摄影作品,经业内专家四次评选,共150组照片入选综合评选。现将综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年10月下旬
二、评审方式
1.采用线下评审方式,邀请专家根据作品主题内容、技术技巧、艺术表现、创意创新等方面,开展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评选,并根据终评情况,确定作品奖项。
2.拟获奖作品将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公布获奖名单并通知个人。
三、奖项奖金设置
1.一等奖(3件/组):奖金人民币2500元(含税)并颁发证书。
2.二等奖(5件/组):奖金人民币1000元(含税)并颁发证书。
3.三等奖(12件/组):奖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并颁发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四个阶段入选照片公布在“台州文旅”公众号“游省心——台州文物”板块。
2.评审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评审中发现有异议,终止该件作品参与评选。评审作品涉及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3.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展览等活动,并不再支付稿费。
4.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18157625627、0576-88511116。
台州市文物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