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业务公告2024年第10号
发布日期:2024-06-21 09:33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次
公 告
2024年第10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的规定,现将下列单位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取类型 | 经营许可证号 | 金额(元) |
01 | 台州春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L-ZJ00414 | 20000 |
特此公告。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