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6 09:44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次
一、执法主体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
(二)行政法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等。
(三)部门规章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
(四)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和保护利用条例》等。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四、行政执法程序图
详见附件2。
五、执法事项清单
详见附件3。
附件2:行政执法程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