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巩固和拓展我市旅游客源市场,进一步调动旅行社招徕游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引客入台”力度,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提升台州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台州市文广旅体局对原奖励办法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认真回顾、评估,并结合新时期旅游发展趋势和台州实际,重新修订起草了《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2025 修订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6〕96号)、《台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发改规〔2021〕234号)、《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台文发〔2024〕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部分内容,包括奖励的适用对象、奖励条件和标准、申报流程和材料、奖励审核和兑现以及附则等。办法明确了奖励的适用对象、项目、条件、标准、申报程序及资金兑现等内容。设置有团队、住宿餐饮、营销推广3个奖励项目,其中团队奖励包括一般团队奖励、疗休养团队奖励、研学旅行团队奖励、自驾游团队奖励、包车包机及专列大团奖励、入境旅游奖励、年接待总量奖励、上规上限奖励8个子奖励项目;住宿餐饮奖励包括住宿餐饮奖励1个子奖励项目;营销推广奖励包括踩线推广奖励和线上营销奖励2个子奖励项目。办法附有相关汇总表、预申报表,以及旅游住宿餐饮推荐单位名单、我市中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地区及重点开发新客源省份(城市)名单等。
四、新旧对比
(一)调整了适用对象表述
新政策对奖励对象的表述更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具体为:把“台州市范围内依法经营的旅行社、旅游住宿餐饮推荐单位,以及专业从事旅游服务的个人或团队。”调整为“在台州市范围内依法经营的旅行社、专业从事旅游服务的个人或团队。台州市区内依法经营的旅游饭店(含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品质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下同)、等级民宿及“百县千碗”餐饮店。”。
(二)降低了团队奖励基本门槛
新政策重点突出旅游促消费功能,鼓励招引优质游客群体来台旅游、消费,降低了团队奖励的基本门槛,由“在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住宿 1 晚以上,且实付房费达到 300 元以上·间/晚”降为“200元以上·间/晚”。
(三)新增了重点扶持方向
新政策除了职工疗休养、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自驾游等旅游新业态之外,还新增了入境旅游奖励、年接待总量奖励、上规上限奖励等重点扶持方向。
(四)更新了“百县千碗”、“旅游饭店”名单
新政策更新了截至2025年12月底,市级及以上“百县千碗”餐饮店、“旅游饭店”的名单,积极推动我市“台州菜·百县千碗”、“旅游饭店”等品牌创建。
(五)简化了奖励申报流程
新政策仍然实行预申报制度,但简化了奖励申报流程,并只要求踩线奖励进行预申报,报送渠道统一为电子邮箱。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台文发〔2024〕43号)文件同时废止。
六、关键词解释
百县千碗:百县千碗是浙江省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的一部分,旨在通过美食文化推广,促进旅游和消费。该计划通过推选1000道浙江风味美食及1000家代表性体验店,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旅游品牌。
七、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 读 人:陈俏俏 产业发展处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6-885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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