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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0:04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中共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并对我局原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扩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容缺受理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行政审批事项时,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报材料(副件)有欠缺的,经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由行政审批窗口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审批机关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布相关批文、证照。

二、容缺受理流程

(一)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报材料(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申报材料表中以“★”标注)。申请人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由申请人提出容缺受理申请,并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申请人签字并按捺手印),窗口先予受理,并出具《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补正告知单》。《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补正告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当场交申请人,一份审批机关存档备查)。

(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主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书面承诺补充副件的时限,最长不超过事项公示期。公示结束之前,申请人须按承诺完成相关副件材料的补正。无公示流程的行政审批事项补充副件的时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申请人须在时限内按承诺完成相关副件材料的补正。补正时间不纳入本机关对外公示承诺办理时限。

(四)申请人在审批事项受理后规定时限内未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尽快补齐相关材料。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向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或通过双向免费快递补齐所有容缺材料,我局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发证。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未能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办理该事项审批。申请人在接到不予办理审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的,我局将即时恢复办理;超过5个工作日的,原申报材料退还申请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是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关于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要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主动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工作措施。行政审批人员(含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容缺受理有关知识,主动做好服务指导,杜绝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对因违反规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台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广泛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众知晓率。

(四)做好政策衔接。本通知自印发公布之日起生效,原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行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容缺受理的通知》(台文发〔2019〕16号)废止。各有关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过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附件:1、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申报材料.doc

                     2、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和补正告知单样本.doc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4日